关于调整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降低部分商标注册收费,现将具体收费标准公告如下:
一、 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由1000元降为500元;
二、 变更费收费标准,由250元降为150元;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商标变更业务,免收变更费;
三、 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其他商标业务,涉及下列收费项目的,包括受理商标注册费、补发商标注册证费、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受理商标评审费、出具商标证明费、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商标异议费、撤销商标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按现行标准的90%收费。
详见下表:
收费项目 |
纸质申请收费标准 (按类别) |
接受电子发文的网上申请 收费标准(按类别) |
受理商标注册费 |
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30元) |
27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27元) |
补发商标注册证费 |
500元 |
450元 |
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 |
500元 |
450元 |
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 |
500元 |
450元 |
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 |
250元 |
225元 |
受理商标评审费 |
750元 |
675元(待开通) |
变更费 |
150元 |
0元 |
出具商标证明费 |
50元 |
45元 |
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 |
1500元 |
1350元 |
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 |
1500元 |
1350元 |
商标异议费 |
500元 |
450元(待开通) |
撤销商标费 |
500元 |
450元(待开通)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 |
150元 |
135元 |
特此公告。
商标局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