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业大学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培训制度
为满足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需要,确保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质量,提高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知识产权服务人员任职条件
1. 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咨询人员资格要求
(1)具备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相关的理论知识;
(2)熟悉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工作流程、工作细则;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4)熟练运用专业的专利检索数据库;
(5)严格按照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制度和保密制度;
2. 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检索人员任职条件
(1)熟悉本专业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具备相关专业背景,能理解专利技术方案;
(3)熟练运用专业的专利数据库;
(4)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5)熟悉《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专利审查指南》;
(6)具备两年以上知识产权信息咨询、检索相关工作经验;
(7)获得教育部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颁发或认证的相关资质证书,包括教育部科技查新员、教育部科技查新审核员、全国专利信息实务人才及高校专利信息分析实务研修班结业证书等;
3..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分析人员任职条件
(1)具备相关专业背景,能理解专利技术方案;
(2)熟练运用专业的专利检索数据库;
(3)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4)具体良好的信息检索和分析能力;
(5)熟悉《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专利审查指南》;
(6)熟悉相关领域内企业或行业的发展状况;
(7)具备对专利文献进行数据加工和分析能力;
(8)具备两年以上知识产权信息咨询、检索相关工作经验;
(9)获得教育部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颁发或认证的相关资质证书,包括教育部科技查新员、教育部科技查新审核员、全国专利信息实务人才及高校专利信息分析实务研修班结业证书等;
4.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审核员任职条件
(1)具备普通专业技术背景,能理解专利技术方案;
(2)熟练运用专业的专利检索数据库;
(3)外语能力强;
(4)熟悉《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专利审查指南》;
(5)熟悉相关领域内企业或行业的发展状况;
(6)具备对专利文献进行数据加工和分析能力;
(7)具有两年以上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工作经验;
(8)获得教育部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颁发或认证的相关资质证书,包括教育部科技查新员、教育部科技查新审核员、全国专利信息实务人才及高校专利信息分析实务研修班结业证书等;
二、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员培训制度
中心为满足知识产权服务工作需要,确定服务人员及审核员的能力,每年制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员和审核员的培训计划,并进行考核和评估。
1.新进人员培训:对拟从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新进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机构组织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培训班情况,适时安排新进人员参加培训,并获得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员资格;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审核员负责对新任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员进行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方面业务指导。
2.现有服务团队人员的培训:
(1)对现有从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的人员,定期组织规章制度和业务学习。
(2)定期组织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员。通过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有关机构或组织召开的知识产权研讨会、慕课、微课堂等形式,有机融合线上线下学习方式,系统进行专业化知识及技能学习。
(3)结合实际工作,增强科研能力。鼓励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员从事有关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方面的科研或撰写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方面的学术论文;
(4)经常关注有关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最新动态及有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及时组织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员学习,掌握最新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动态。
(5)根据知识产权工作需要挑选符合条件的优秀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员参加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审核员培训。以更新审核人员知识结构,构建合理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员队伍和审核员队伍比例结构,使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质量得以保障。
中心为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培训工作,优化中心知识产权培训体系,面向校内外、企业三方面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培训工作,促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筹建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